第48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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鄉下納鞋墊都是用不穿了的舊衣服, 先拆洗幹凈, 然後把布放到濃稠的面湯裏漿過, 鋪在平坦的青石板或者水泥地上,搟平, 曬幹, 稱為骨子。下一步根據人的腳的大小將骨子剪成一個個的鞋墊的模樣,最後再用糊糊在上面貼幾層布, 最上面一層要用新的白布,最後曬幹。鞋墊的雛形就成了。
這還不算完, 接下來要給鞋墊用針縫一層包邊, 然後就是最後一道也是最麻煩的工序, 納鞋墊了。
剛開始姜瑜還覺得有些新鮮, 但沒堅持兩天,她就不耐煩了, 萬萬沒想到, 做個鞋墊子而已竟這麽多道工序。她這時候非常懷念後世的工業化生產了, 有了機器哪還用人手工縫制,花錢買就是, 想要什麽花樣的就要什麽花樣。
幸好,莊師伯給力,姜瑜的一雙鞋墊還沒納完, 公社那邊就傳來了消息了,廣播站缺個播音員,讓姜瑜去, 總算把姜瑜從納鞋墊的苦活中解放了出來。
公社的廣播站主要就是傳達一些上面的政策、通知,或者讀一些偉人語錄,非常清閑。這個年代,因為思想守舊,廣播員也沒什麽發揮的餘地,所以滿打滿算,其實每天真正播報的時間頂多不超過半小時。
這可是人人都艷羨的好工作。翔叔接到通知的時候,都還有些納悶,他上次才問了一遍,這才過了幾天,公社就把工作派給了他們村,怎麽想都覺得不對勁兒。不過他也沒往姜瑜身上想,畢竟那就是一個普通的女娃,哪有能力左右公社的決定,最後翔叔只能把一切歸結為姜瑜運氣好。
於是去通知姜瑜的時候,他還不放心地囑咐了姜瑜一通:“公社不比在咱們村裏,那裏的人際關系更覆雜,你去了,少說話多幹事,勤快點。要是遇到什麽想不通的,可以回來問我,公社那邊的人我都認識。”
知曉他是好意,姜瑜感激地沖他笑了笑:“知道了,翔叔你放心,我不會給咱們荷花村丟臉的。”
翔叔點頭:“你這個孩子是有福的,好好幹,爭取以後轉正,留在公社。”
金安公社的前身其實是個鎮,留在公社轉正了,也算城裏人了,對天天頂著風吹日曬幹活的農民來說,這無異於魚躍農門,所以翔叔有此一說。
姜瑜含笑謝過了他。
等送走翔叔後,周家四口都緊緊盯著姜瑜,像是不認識她了一般,其中尤以周建英的目光最為炙熱。
前幾天,姜瑜丟了代課老師的工作,她還在那兒幸災樂禍呢,可這才幾天,姜瑜就混到了公社,還撿了廣播站這麽個輕松體面的活幹,老天真不開眼啊。她有時候都懷疑,姜瑜才是老天爺的親閨女吧,不然為何每次有什麽好事都落到她頭上。每次自己以為要把她踩到泥坑了,結果沒幾天,她就像打不死的小強一樣,突然又翻身了,而且一次比一次好。
相比之下,周老三和周建設父子心裏雖然有點酸,但兩人更多的是欣喜。姜瑜有前途,這事說出去都有面子,以後就是看在她的份上,村裏人也會對他們家客氣許多。況且姜瑜有出息了,以後他們多少也能沾沾光啊。
這絕對是一件好事。
於是周老三也揚起笑臉,不住地誇姜瑜:“不錯,你這孩子就是有出息的。以前別人都說我周老三傻,非要供一個女娃念書,現在讓他們看看,究竟誰傻,我的苦心沒有白費啊。”
他這麽說是提醒姜瑜別忘了,沒他供她讀書,她就去不了公社。姜瑜好笑地看著他,意味深長地說了一句:“誰說不是呢,周叔最是聰明不過了,全荷花村都找不出比你還精明的。”
這話狀似沒問題,不過怎麽聽都有些奇怪,可周老三又想不出有什麽不對,心想,可能是他這幾天倒賣糧食,太敏感了的緣故。便沒多想,笑了笑,閑扯了兩句。
可能這個家真正替姜瑜高興的就是馮三娘了。
飯後,馮三娘主動到姜瑜房間裏,拿出一身淺紅色,沒有補丁的衣服,遞給了姜瑜:“這是你五歲那年,我帶著你去探親,你爸爸在城裏的百貨商店買的。這衣服,下地穿著浪費了,怪可惜的,我就一直沒穿,壓在箱底留了下來。現在你有出息了,要去公社上班,明天就穿你爸爸買的這件衣服吧。”
這件衣服款式很保守,雖然沒穿過,但到底放了十年,顏色已經褪了些,看起來有些暗,沒有曾經的鮮艷和亮麗。不過在這灰撲撲的農村,已經很別致了。
但姜瑜並不打算接受,這件衣服馮三娘珍藏了十年,對她來說應該意義非凡。自己既然沒打算認這麽個媽,那就別接受別人的好處了,她又不是買不起衣服。
“不用了,我就一個小播音員,穿得比書記還好,讓別人怎麽想我?”姜瑜把衣服推了回去,婉拒了她。
聽她這麽說好像也有道理,可看著姜瑜衣服上的補丁,馮三娘又有些擔憂,怕姜瑜穿得太破舊被人看不起。
姜瑜把她拉起來,推出了房門:“放心吧,沒誰會看不起。我這是勞動人民的樸素作風,誰看不起我,就是看不起勞動人民。”
這頂大帽子一扣,搞得馮三娘也無話可說。
她走後,見時間還早,姜瑜翻出是那本《蔡特金傳》看了一會兒,看著看著她就開始走神,上次收到梁毅的信和包裹,因為不確定能不能去公社,她一直沒回梁毅的信。
既然現在事情定下來了,她似乎也有必要跟他說一聲。不說也不行,改變了通訊地址,她不說,梁毅肯定也猜到了她的工作發生了變動。不過寫信的事,她還是等明天去公社看看情況回來以後再說吧。
金安公社離荷花村不是很遠,大約有五六裏地。它的前身是金安鎮,後來改為了金安公社,規模非常小,公社只有一家供銷社,一家農技站、一個武裝部,一個肉聯廠,還有一個公社辦事處,外加一個食堂。
幾家單位總共有幾十號工作人員,大都在食堂吃飯,也有一部分人家就在附近,回家吃飯。除了政府辦事機構,公社附近還住了十幾戶農民,其實他們以前都是鎮上的居民,公私合營後,家裏的店鋪財產充了公,很多人又重新拿起鋤頭,下地幹活了。
公社也有革委會,主任就是由金安公社的書記劉雲東兼任。鄉下這地方,大多都是農民,往上數九代都是根正苗紅的泥腿子,而且宗族勢力龐大,很多時候村子裏的事,外面的人都插不上手,所以革委會的工作也很清閑,除了劉雲東,就只有另外兩個幹事。
這兩個幹事,穿著一身筆挺的中山裝,看著人五人六的,但一雙眼睛賊溜溜的,就像躲在陰暗處的蛇,冷不防就給人咬一口。給姜瑜的觀感非常差。
不過也不知莊師伯找了誰出面給她弄來這個工作,劉書記對她的態度非常和藹,那兩個幹事慣會見風使舵,見狀,也不再老是用那種陰冷審視的目光打量姜瑜了,對她說話都客氣殷勤了許多。
姜瑜一律笑臉迎人。簡單地認識了幾位領導後,她就被安排到了廣播站守著,每天傳達上面的政策和意見,偶爾也有劉書記召各個村子的村幹部開會之類的通知。
其他的時候,都非常清閑。姜瑜沒事揣著一口袋松子去肉聯廠、供銷社轉,瞧見姑娘、小孩子就塞半把松子。
半個月下來,她在公社的人緣越發好了,大家都知道公社新來了個總是笑瞇瞇的小姑娘。每回她去買肉,肉聯廠的師傅都會專門挑肥的那塊割給她。姜瑜內心是抗拒的,她更喜歡吃瘦肉啊,無奈,這個年代,大家似乎都更喜歡肥肉。好在筒骨、排骨、豬蹄這些也在被嫌棄的行列,經常歸了姜瑜。
她托供銷社的供銷社售貨員孟麗,買了一口有點缺口的瑕疵鍋,安放在了公社後門的那間雜物房裏,沒事就燉個筒骨湯、排骨湯、豬蹄湯喝,中午再去食堂買個飯,打個素菜就是一頓了。
這樣連午飯她都幾乎不回周家吃了。每天早出晚歸,她與周家人打照面的功夫僅僅局限在了早上,但最近一段時間,做倒爺做得風生水起的周老三父子早晨要麽還沒回來,要麽就躺在床上補眠,所以跟姜瑜碰面的機會寥寥無幾。
一天兩天還能說是巧合,半個月都如此,姜瑜猜測這裏面肯定有貓膩。不過他們又沒妨礙著她,姜瑜也懶得去管他們的破事,繼續優哉游哉地過自己的小日子。
但村裏人就沒這麽淡定了。
這天底下就沒不透風的墻,周老三父子三人現在天天要麽不上工,要麽總是遲到,時間長了,村裏的人肯定有意見,也不知道是誰告到了沈天翔那裏去。
挖社會主義墻角,搞資本主義那一套,沈天翔肯定是要管的,他帶了幾個民兵一起去周老三家搜了一圈。周老三很狡猾,收來東西從不帶回家,沈天翔當然什麽都沒搜到,只能敗興而歸。
回去後,李會計跟著去了他家。關起門來,李會計氣得直拍桌子:“哼,周老三肯定不老實,就這不到半個月,他已經買了好幾回肉回來了。還有他家那閨女,那衣服的樣子布料肯定是城裏的百貨大樓才有的,聽說他那閨女有一回還端了一碗紅燒肉去找叫孫亭煜的那個知青,自己家的肉都吃不完了,還有多的送人……”
哐當一聲,西邊的屋子裏似乎有什麽東西打碎了,驚得沈天翔和李會計齊齊站了起來。
沈天翔偏著頭,朝西邊那間屋子裏喊了一聲:“紅英?”
“爸。”西邊那間屋子緩緩被拉開,一個十四五歲,嬌俏的少女從門裏探出一個頭來,嬌滴滴地喚道,“爸,李叔叔,不好意思,剛才看書看得睡著了,醒來不小心把筆筒掃到了地上,吵到你們了。”
“小心點。”沈天翔這個老來女沒脾氣,“趕緊回屋看你的書去,我跟你李叔還有工作要談。”
沈紅英不依,從屋子裏跑了出來,拉著沈天翔的胳膊,搖啊搖:“爸,人家看得頭都痛了,你們讓我休息一會兒吧。對了,你們剛才說到哪兒了?周家的閨女去給那個叫孫亭煜的知青送肉吃?周家的閨女是叫姜瑜的那個嗎?”
沈天翔搖頭:“是周建英。姜瑜那孩子不會那麽沒分寸呢!”
不是姜瑜,竟然是周建英!沈紅英心裏泛起了驚濤駭浪,這男主怎麽跟惡毒女配搭上線了?究竟哪裏不對?
她忙急切地問道:“那姜瑜呢?”
沈天翔不解地看了女兒一眼,不懂她為什麽要這麽激動:“姜瑜去公社的廣播站上班了,你問她做什麽?平時也沒看你們有什麽往來。”
“姜瑜怎麽會去廣播站呢?”沈紅英那個急啊,她去了廣播站還怎麽跟男主結下深厚的革命感情。
有李會計在,沈天翔也不好說是走的自己的路子:“哎呀,你小孩子問這些做什麽,趕緊回去看書,我跟你李叔還有事。”
沈紅英失魂落魄地回了房間,把門關上,一屁股坐在床上,心亂如麻。亂套了,全亂套了,這劇情不知偏到哪兒去了。
沈紅英本來是個高二的女生,平時比較愛看小說,有天同桌推薦她看了晉江文學城一本叫《姜瑜覆仇記》的網絡小說,結果第二天醒來,她就變成了書中的一個無名小卒沈紅英,荷花村村長的老來女。
原書中這姑娘因為家裏就她一個女孩子,上面兩個全是哥哥,又比她大得多,所以很受家裏人寵愛,養成了驕縱天真的性子,後來看上了一個知青,要死要活地要跟對方在一起,跟著對方回了城。因為只是個無足輕重的配角,書裏也沒寫原主的結局。
沈紅英穿來後花了三天才接受了自己穿進一本書裏的事實,並且根據她對這本書的記憶,想出了一條對策,那就抱緊女主和男主的金大腿。原書中說了,女主姜瑜是個有恩必償,有仇必報,恩怨分明的人,對朋友非常友善義氣。
沈紅英以前一直生活在象牙塔裏,天天被父母寵著,她除了讀書,什麽都不會,除了抱緊女主的大腿,她也不知道該怎麽辦。
可她好不容易才想出這麽個法子,誰能告訴她,女主怎麽跑到公社去上班了,她這一去,還怎麽跟男主同甘共苦,建立深厚的革命友情,然後雙雙考入清大,成為一代傳奇?
沈紅英百思不得其解,在家裏想了半天,實在坐不住了,她得去公社找姜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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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還不算完, 接下來要給鞋墊用針縫一層包邊, 然後就是最後一道也是最麻煩的工序, 納鞋墊了。
剛開始姜瑜還覺得有些新鮮, 但沒堅持兩天,她就不耐煩了, 萬萬沒想到, 做個鞋墊子而已竟這麽多道工序。她這時候非常懷念後世的工業化生產了, 有了機器哪還用人手工縫制,花錢買就是, 想要什麽花樣的就要什麽花樣。
幸好,莊師伯給力,姜瑜的一雙鞋墊還沒納完, 公社那邊就傳來了消息了,廣播站缺個播音員,讓姜瑜去, 總算把姜瑜從納鞋墊的苦活中解放了出來。
公社的廣播站主要就是傳達一些上面的政策、通知,或者讀一些偉人語錄,非常清閑。這個年代,因為思想守舊,廣播員也沒什麽發揮的餘地,所以滿打滿算,其實每天真正播報的時間頂多不超過半小時。
這可是人人都艷羨的好工作。翔叔接到通知的時候,都還有些納悶,他上次才問了一遍,這才過了幾天,公社就把工作派給了他們村,怎麽想都覺得不對勁兒。不過他也沒往姜瑜身上想,畢竟那就是一個普通的女娃,哪有能力左右公社的決定,最後翔叔只能把一切歸結為姜瑜運氣好。
於是去通知姜瑜的時候,他還不放心地囑咐了姜瑜一通:“公社不比在咱們村裏,那裏的人際關系更覆雜,你去了,少說話多幹事,勤快點。要是遇到什麽想不通的,可以回來問我,公社那邊的人我都認識。”
知曉他是好意,姜瑜感激地沖他笑了笑:“知道了,翔叔你放心,我不會給咱們荷花村丟臉的。”
翔叔點頭:“你這個孩子是有福的,好好幹,爭取以後轉正,留在公社。”
金安公社的前身其實是個鎮,留在公社轉正了,也算城裏人了,對天天頂著風吹日曬幹活的農民來說,這無異於魚躍農門,所以翔叔有此一說。
姜瑜含笑謝過了他。
等送走翔叔後,周家四口都緊緊盯著姜瑜,像是不認識她了一般,其中尤以周建英的目光最為炙熱。
前幾天,姜瑜丟了代課老師的工作,她還在那兒幸災樂禍呢,可這才幾天,姜瑜就混到了公社,還撿了廣播站這麽個輕松體面的活幹,老天真不開眼啊。她有時候都懷疑,姜瑜才是老天爺的親閨女吧,不然為何每次有什麽好事都落到她頭上。每次自己以為要把她踩到泥坑了,結果沒幾天,她就像打不死的小強一樣,突然又翻身了,而且一次比一次好。
相比之下,周老三和周建設父子心裏雖然有點酸,但兩人更多的是欣喜。姜瑜有前途,這事說出去都有面子,以後就是看在她的份上,村裏人也會對他們家客氣許多。況且姜瑜有出息了,以後他們多少也能沾沾光啊。
這絕對是一件好事。
於是周老三也揚起笑臉,不住地誇姜瑜:“不錯,你這孩子就是有出息的。以前別人都說我周老三傻,非要供一個女娃念書,現在讓他們看看,究竟誰傻,我的苦心沒有白費啊。”
他這麽說是提醒姜瑜別忘了,沒他供她讀書,她就去不了公社。姜瑜好笑地看著他,意味深長地說了一句:“誰說不是呢,周叔最是聰明不過了,全荷花村都找不出比你還精明的。”
這話狀似沒問題,不過怎麽聽都有些奇怪,可周老三又想不出有什麽不對,心想,可能是他這幾天倒賣糧食,太敏感了的緣故。便沒多想,笑了笑,閑扯了兩句。
可能這個家真正替姜瑜高興的就是馮三娘了。
飯後,馮三娘主動到姜瑜房間裏,拿出一身淺紅色,沒有補丁的衣服,遞給了姜瑜:“這是你五歲那年,我帶著你去探親,你爸爸在城裏的百貨商店買的。這衣服,下地穿著浪費了,怪可惜的,我就一直沒穿,壓在箱底留了下來。現在你有出息了,要去公社上班,明天就穿你爸爸買的這件衣服吧。”
這件衣服款式很保守,雖然沒穿過,但到底放了十年,顏色已經褪了些,看起來有些暗,沒有曾經的鮮艷和亮麗。不過在這灰撲撲的農村,已經很別致了。
但姜瑜並不打算接受,這件衣服馮三娘珍藏了十年,對她來說應該意義非凡。自己既然沒打算認這麽個媽,那就別接受別人的好處了,她又不是買不起衣服。
“不用了,我就一個小播音員,穿得比書記還好,讓別人怎麽想我?”姜瑜把衣服推了回去,婉拒了她。
聽她這麽說好像也有道理,可看著姜瑜衣服上的補丁,馮三娘又有些擔憂,怕姜瑜穿得太破舊被人看不起。
姜瑜把她拉起來,推出了房門:“放心吧,沒誰會看不起。我這是勞動人民的樸素作風,誰看不起我,就是看不起勞動人民。”
這頂大帽子一扣,搞得馮三娘也無話可說。
她走後,見時間還早,姜瑜翻出是那本《蔡特金傳》看了一會兒,看著看著她就開始走神,上次收到梁毅的信和包裹,因為不確定能不能去公社,她一直沒回梁毅的信。
既然現在事情定下來了,她似乎也有必要跟他說一聲。不說也不行,改變了通訊地址,她不說,梁毅肯定也猜到了她的工作發生了變動。不過寫信的事,她還是等明天去公社看看情況回來以後再說吧。
金安公社離荷花村不是很遠,大約有五六裏地。它的前身是金安鎮,後來改為了金安公社,規模非常小,公社只有一家供銷社,一家農技站、一個武裝部,一個肉聯廠,還有一個公社辦事處,外加一個食堂。
幾家單位總共有幾十號工作人員,大都在食堂吃飯,也有一部分人家就在附近,回家吃飯。除了政府辦事機構,公社附近還住了十幾戶農民,其實他們以前都是鎮上的居民,公私合營後,家裏的店鋪財產充了公,很多人又重新拿起鋤頭,下地幹活了。
公社也有革委會,主任就是由金安公社的書記劉雲東兼任。鄉下這地方,大多都是農民,往上數九代都是根正苗紅的泥腿子,而且宗族勢力龐大,很多時候村子裏的事,外面的人都插不上手,所以革委會的工作也很清閑,除了劉雲東,就只有另外兩個幹事。
這兩個幹事,穿著一身筆挺的中山裝,看著人五人六的,但一雙眼睛賊溜溜的,就像躲在陰暗處的蛇,冷不防就給人咬一口。給姜瑜的觀感非常差。
不過也不知莊師伯找了誰出面給她弄來這個工作,劉書記對她的態度非常和藹,那兩個幹事慣會見風使舵,見狀,也不再老是用那種陰冷審視的目光打量姜瑜了,對她說話都客氣殷勤了許多。
姜瑜一律笑臉迎人。簡單地認識了幾位領導後,她就被安排到了廣播站守著,每天傳達上面的政策和意見,偶爾也有劉書記召各個村子的村幹部開會之類的通知。
其他的時候,都非常清閑。姜瑜沒事揣著一口袋松子去肉聯廠、供銷社轉,瞧見姑娘、小孩子就塞半把松子。
半個月下來,她在公社的人緣越發好了,大家都知道公社新來了個總是笑瞇瞇的小姑娘。每回她去買肉,肉聯廠的師傅都會專門挑肥的那塊割給她。姜瑜內心是抗拒的,她更喜歡吃瘦肉啊,無奈,這個年代,大家似乎都更喜歡肥肉。好在筒骨、排骨、豬蹄這些也在被嫌棄的行列,經常歸了姜瑜。
她托供銷社的供銷社售貨員孟麗,買了一口有點缺口的瑕疵鍋,安放在了公社後門的那間雜物房裏,沒事就燉個筒骨湯、排骨湯、豬蹄湯喝,中午再去食堂買個飯,打個素菜就是一頓了。
這樣連午飯她都幾乎不回周家吃了。每天早出晚歸,她與周家人打照面的功夫僅僅局限在了早上,但最近一段時間,做倒爺做得風生水起的周老三父子早晨要麽還沒回來,要麽就躺在床上補眠,所以跟姜瑜碰面的機會寥寥無幾。
一天兩天還能說是巧合,半個月都如此,姜瑜猜測這裏面肯定有貓膩。不過他們又沒妨礙著她,姜瑜也懶得去管他們的破事,繼續優哉游哉地過自己的小日子。
但村裏人就沒這麽淡定了。
這天底下就沒不透風的墻,周老三父子三人現在天天要麽不上工,要麽總是遲到,時間長了,村裏的人肯定有意見,也不知道是誰告到了沈天翔那裏去。
挖社會主義墻角,搞資本主義那一套,沈天翔肯定是要管的,他帶了幾個民兵一起去周老三家搜了一圈。周老三很狡猾,收來東西從不帶回家,沈天翔當然什麽都沒搜到,只能敗興而歸。
回去後,李會計跟著去了他家。關起門來,李會計氣得直拍桌子:“哼,周老三肯定不老實,就這不到半個月,他已經買了好幾回肉回來了。還有他家那閨女,那衣服的樣子布料肯定是城裏的百貨大樓才有的,聽說他那閨女有一回還端了一碗紅燒肉去找叫孫亭煜的那個知青,自己家的肉都吃不完了,還有多的送人……”
哐當一聲,西邊的屋子裏似乎有什麽東西打碎了,驚得沈天翔和李會計齊齊站了起來。
沈天翔偏著頭,朝西邊那間屋子裏喊了一聲:“紅英?”
“爸。”西邊那間屋子緩緩被拉開,一個十四五歲,嬌俏的少女從門裏探出一個頭來,嬌滴滴地喚道,“爸,李叔叔,不好意思,剛才看書看得睡著了,醒來不小心把筆筒掃到了地上,吵到你們了。”
“小心點。”沈天翔這個老來女沒脾氣,“趕緊回屋看你的書去,我跟你李叔還有工作要談。”
沈紅英不依,從屋子裏跑了出來,拉著沈天翔的胳膊,搖啊搖:“爸,人家看得頭都痛了,你們讓我休息一會兒吧。對了,你們剛才說到哪兒了?周家的閨女去給那個叫孫亭煜的知青送肉吃?周家的閨女是叫姜瑜的那個嗎?”
沈天翔搖頭:“是周建英。姜瑜那孩子不會那麽沒分寸呢!”
不是姜瑜,竟然是周建英!沈紅英心裏泛起了驚濤駭浪,這男主怎麽跟惡毒女配搭上線了?究竟哪裏不對?
她忙急切地問道:“那姜瑜呢?”
沈天翔不解地看了女兒一眼,不懂她為什麽要這麽激動:“姜瑜去公社的廣播站上班了,你問她做什麽?平時也沒看你們有什麽往來。”
“姜瑜怎麽會去廣播站呢?”沈紅英那個急啊,她去了廣播站還怎麽跟男主結下深厚的革命感情。
有李會計在,沈天翔也不好說是走的自己的路子:“哎呀,你小孩子問這些做什麽,趕緊回去看書,我跟你李叔還有事。”
沈紅英失魂落魄地回了房間,把門關上,一屁股坐在床上,心亂如麻。亂套了,全亂套了,這劇情不知偏到哪兒去了。
沈紅英本來是個高二的女生,平時比較愛看小說,有天同桌推薦她看了晉江文學城一本叫《姜瑜覆仇記》的網絡小說,結果第二天醒來,她就變成了書中的一個無名小卒沈紅英,荷花村村長的老來女。
原書中這姑娘因為家裏就她一個女孩子,上面兩個全是哥哥,又比她大得多,所以很受家裏人寵愛,養成了驕縱天真的性子,後來看上了一個知青,要死要活地要跟對方在一起,跟著對方回了城。因為只是個無足輕重的配角,書裏也沒寫原主的結局。
沈紅英穿來後花了三天才接受了自己穿進一本書裏的事實,並且根據她對這本書的記憶,想出了一條對策,那就抱緊女主和男主的金大腿。原書中說了,女主姜瑜是個有恩必償,有仇必報,恩怨分明的人,對朋友非常友善義氣。
沈紅英以前一直生活在象牙塔裏,天天被父母寵著,她除了讀書,什麽都不會,除了抱緊女主的大腿,她也不知道該怎麽辦。
可她好不容易才想出這麽個法子,誰能告訴她,女主怎麽跑到公社去上班了,她這一去,還怎麽跟男主同甘共苦,建立深厚的革命友情,然後雙雙考入清大,成為一代傳奇?
沈紅英百思不得其解,在家裏想了半天,實在坐不住了,她得去公社找姜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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